丧葬用品早已实行市场化,而建德殡仪馆由于“土政策”作怪,造成其他丧葬用品商店经营困难,商户无奈诉之法律。
两年前开始,丧户如果从非建德市殡仪馆下设的丧葬用品商店购买骨灰盒等,在办理火化手续时将会遇到麻烦。而正因为殡仪馆的行为影响了其他经营丧葬用品商户的生意,日前,建德市莲花镇便民丧葬用品服务部徐芳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由此给原告造成的10万元损失埋单。
开出服务部麻烦不断
据徐芳丈夫项建强介绍,2005年4月,他们从厂里下岗之后,夫妻俩贷款2万元开了这家丧葬用品服务部,经营范围为丧葬用品零售和水晶棺出租。
“可自从服务部开张那天起,就一直麻烦不断。”项建强告诉导报记者,由于被告在提供焚尸服务时,对丧户从原告等合法经营户处购买的骨灰盒等丧葬用品,采取“自带骨灰盒不合一尸一盒的规定,不予装骨灰”等手段相挟,迫使丧户到被告下设的建德市丧葬用品服务中心购买丧品,造成一些已经从他们那里购买了丧葬用品的丧户,纷纷退货。
丧葬用品早已实行市场化,但由于当地仅有的一家殡仪馆“土政策”在作怪,造成非殡仪馆投资的丧葬用品商店经营困难,有的商店甚至濒临倒闭。项建强说,殡仪馆的行为引起工商部门的高度关注,2005年11月7日,杭州市工商局对被告作出《处罚决定书》,对被告不正当竞争行为罚款8万元。
项建强还说,在工商部门作出处理后,被告采取了更加隐蔽的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07年10月,他们无奈把建德殡仪馆推向被告席,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的同时,在媒体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
良好经营下被诉无奈
建德殡仪馆对项建强夫妇的起诉持什么态度?翁志芳主任告诉导报记者,经营丧葬用品,国家是2004年5月放开的,在此之前是专营的。
“2005年7月,在由专营转为市场开发的转型期,殡仪馆个别工作人员的不正确言行遭到经营丧葬用品商户的投诉,当地工商部门进行调查后作了处理,并要求殡仪馆按市场规律依法经营。为此,殡仪馆推行了承诺服务制、严格按物价部门指导价收费、提高服务质量、班组评优等三项措施,至今再未发生投诉。”翁志芳说,丧葬用品是特殊商品,目前建德经营丧葬用品的商户已从2005年的6家增加到现在的20家,整个经营秩序良好。而在这样良好的经营环境下,莲花镇便民丧葬用品服务部向法院提出赔偿他们的损失,殡仪馆深表无奈。
法院判决商户胜诉获赔
日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庭审确定,2004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取消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行政审批的文件;同年8月至2005年11月,被告对自带或从其他合法经营单位购买骨灰盒者,威胁丧户“不把尸体骨灰烧干净”,迫使丧户到被告下设的一家丧品服务中心另购骨灰盒盛装骨灰。
法院审理认为,建德殡仪馆作为民政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具有独占地位,在经营中存在限定丧户购买骨灰盒的行为,无疑排挤了原告的公平竞争。对此,法院作出被告建德市殡仪馆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