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店办婚事遇丧家“讨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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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民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7-27 23:2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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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先生夫妇在本市一家酒店办婚事喜宴时,遇上了来这家酒店“讨说法”的丧家,红白事相冲,让这对新婚夫妇十分不满。他们向“闯祸”的酒店索赔精神损失费,且没有支付婚宴费。之后酒店将薛先生夫妇告上法院,讨要婚宴费用。近日,青浦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诉请,判决薛先生夫妇向酒店支付尚欠的3万余元婚宴费。 大喜之日遇丧事 去年10月28日,是薛先生定下的“黄道吉日”。这天傍晚5时,当薛先生夫妇站在酒店门口迎宾时,却迎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这群不明身份的人,不但拦住来参加婚宴的宾客,还有人抬着遗像大哭大闹。”薛先生回忆说,“我们两个新人不但被这群丧家团团围住,我妻子还被对方碰触推搡,真是太晦气了!” 而这次被酒店告上法院,薛先生依旧气愤难平。“我们对婚宴的时间、地点、消费情况及所欠餐饮费的金额均无异议。之所以没付婚宴费,是因为在酒店中由于丧家闹事,导致婚礼延迟一个小时。我们精神上受到很大伤害,所以要求酒店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不同楼层无禁忌 法庭上,酒店称,薛先生的陈述与事实不符,有些夸大。酒店方承认,在薛先生办喜事的当天,确实有丧家来酒店。原来,不久前,酒店的一名辞职员工不知什么原因喝下毒药,来到酒店。毒性发作后,酒店当即对其实施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医疗费均由酒店垫付。“丧家不是来闹事的,只是来酒店找领导询问原因。”酒店方称,死者家属在薛先生举行婚宴当天,来到酒店要找领导询问原因,并不存在围住新郎新娘的情况。 酒店方还说,薛先生是在2楼举办婚宴,而死者家属是在底楼商谈问题。死者家属在大厅逗留的时间最多五六分钟,根本不存在薛先生婚礼因此被推迟的说法。 餐饮费非抚慰金 法院审理后查明,薛先生夫妇与酒店在2007年10月19日签订了一份宴会合约书,双方约定,在10月28日举行30桌婚宴,预收定金2500元。结款方式为当日结款。婚宴结束后,薛先生尚欠酒店3万余元未付。 法院认为,薛先生与酒店之间的饮食服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现在被告薛先生确认尚欠酒店餐饮费3万余元,显属违约。所以,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所欠餐饮费的请求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至于被告薛先生称因为遭遇红白事相冲引起精神伤害,要求酒店赔偿精神损失费的主张,由于和该餐饮费合同纠纷属于不同法律关系,所以法院不予处理。 可起诉办丧事者 那么,办丧事的一方是否需在此事中担责呢?法律专家指出,就事件本身来看,办丧事一方如果由于自己的行为,使办喜事的新人无法正常举行婚礼,那么办丧事者显然产生了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包括精神和财产两方面影响。 新人如果要对办丧事者提起诉讼的话,可以从对自身造成的精神方面的影响及对来宾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等方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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