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堪“重于泰山”,但求死得其所 |
|
| 来源:红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9-17 11:12:48 |
9月13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了最新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虽然从7月1日起就已经实行的对遗体运送、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三项基本服务价格进行的轻微上调维持不变,即城区内对象三项累计480元,农村以及跨市县对象三项累计最低为420元,但是全套殡仪服务收费从以前的580-5600元降至现在的500-1200元。而对困难家庭办理简单丧事可实行减免收费政策。(据9月14日《新快报》) 这样的政策让我欣慰更让我期待。欣慰的是,政府部门在丧葬费基本服务项目收费上的封顶让人死得其所,而不在丧属余哀上再添经济负担之痛;期待的是,广州市有关部门的这一殡葬服务收费新政能够成为一个蓝本,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如广州的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得到迅速推广。 近些年,“活得起死不起”的声音越来越响。今年媒体更是曝出了贵州省贵阳市一个普通百姓的高额丧葬费清单,各项丧葬费用竟达4.6万多元,相当于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5年零8个月的可支配收入。甚至出现因丧属出不起殡葬费而只能把尸体运回医院存放的事。住房、医疗、教育,已经令普通百姓心头沉沉,谁曾想丧葬费也渐渐成为人们对未来的担忧。 解决高额丧葬费问题,政府部门负有关键之责。 从理论上来说,政府部门的行政不再仅仅限于早期的消极行政、干涉行政,已经发展到积极行政、给付行政阶段,满足死者的安葬愿望实属责无旁贷,也是其最基本的行政功能的一部分。一个对百姓的普通生活需求不能给予很好体恤的政府部门,就是在对人民的必要给付上出现了缺位,因此必然被判为不合格。而让死者有比较体面的身后事,找到一方墓地或一处骨灰存放格位,是对死者的尊重,是人类共有的朴素情感。试想,到了普通百姓家庭连殡葬费都出不起或者不堪其重的时候,到了死者一时无法安葬或无处栖“身”的时候,与殡葬服务业市场牵涉的相关政府部门,是不是在管理上出现了失职? 从实际上来说,政府部门完全有能力降低殡葬服务费用,使死者有安魂之所。目前我国殡葬收费分为基本服务项目收费、延伸服务收费和特需服务收费三大类。而普通百姓家庭都需要的基本服务项目是由政府部门来定价的。政府部门所处的这一权力位置,决定了其可以在降低殡葬费用上大有作为。是凭借这一强力地位来为其经营的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火葬场制定出以保证高额利润的价位,还是为体恤民情而定出一个合理价位,政府部门可以有两个选择。窃以为,对于丧葬这一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完全放弃创收观念,将服务成本之外的收费统统砍除。广州市有关部门降价殡葬收费就是值得赞赏的尝试。 愿逝去的生命不要在殡葬费用上体现出“重于泰山”,但求死者死得其所,生者不被“重伤”。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文章: 在人口不断迁移的时代 将来谁来替我们扫墓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