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论:丧事上跳脱衣舞与一夜何以“催生”四个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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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7-24 00:0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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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事,本来就是做给活人看的节目。当然,人都是有感情的万物灵长,动点响器、做点法事,把丧事搞得悲伤一点,一面告慰亡灵,一面寄托哀思,也未尝不可。
而央视《焦点访谈》8月21日播出“丧事上跳起脱衣舞”节目,说的是“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的温泉镇,一些村里的农户在办丧事的时候,竟然出现了低俗不堪的脱衣舞。”世间有这等咄咄怪事,想来那死者如果不是热衷“烟花柳巷之事”,大抵是不怎么喜欢的,
如果相信佛家来世观念,那死者如何超生?
毫无顾忌地得罪死者,已经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在笔者所在的城市,就有将丧事办成麻将大会的惯例,有的地方出现了专业“替哭”的队伍,这样可以用表面的欢乐麻痹家属心中的苦痛,将悲伤的送别农成欢乐的盛宴,未必不是社会的一大进步。当然,我们这是内地,没有想到处在改革开放前沿的江苏居然“开放”到这种程度。
公然上演脱衣舞,不独对死者的亵渎,对生者也是污染,为国家所明令禁止。想当年三湘大地为全县人大代表上演“脱衣舞”,算是开了此类舞蹈公演的先河,只没有想到在逝者的灵前表演。而据央视报道,温泉镇的丧事“脱衣舞”大有泛滥和攀比之势,人们甚至坐了三轮车竞相前往观看。我国有句古话:羞死先人,面对奉献在灵前的如此舞蹈,这些先人们早不知死亡多少回。先人已死,自不必说,活着的人难道就一点不懂得“礼仪廉耻”?人们不禁还要问,精神文明建设了几十年,为什么在发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居然出现如此咄咄怪事?
为此,不要一味责怪我们的农民。社会对农村文化建设的缺席是否也是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呢?以各种方法先富起来之后的农民,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和基本的文化消费设施,无法熟练掌握现代文明,而捉襟见肘的传统文化常常出现断裂,以至于他们常常成为小品、笑话中的主角。政府没有投入活投入很少,家庭联产承包之后,集体已经成为一个空架子,单个的农户更不可能在文化设施上投入(千万必要以为建立了一两所希望小学,就算完成了农村文化设施的建设);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和衡量人们生活水平的指标是看得见的物质,就缺乏对文化建设的引导和热情。硬件没有,软件缺乏,农民更没有意识,农村文化建设的状况可想而知。
早先,还有遍及家家屋檐的高音喇叭,有走向窜户的草台戏班子,有扫盲的教书先生,今天,这些都成为故旧,农民在哪里去满足文化渴望和文化诉求呢?或许,有着悠久历史的丧葬文化和烙印十里洋场的“脱衣舞”才成为一种最蹩脚也是最满意的搭配。
我们在城市大兴土木、文化搭台,是否也应该关注一下农村,那些可怜的目光! 脱衣舞因其本身具有挑逗、诱惑性,属于一种不道德且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条文规定的色情表演,其进入男女老少、妇孺儿童的视野,危害不言而喻。为了聚拢人气而不惜破坏整个社会风气,如此办丧事,哪里还是寄托哀思?对于生者来说,是莫大的讥讽,对死者来说,是莫大的不敬!
其实,不止温泉镇,放眼望去,脱衣舞在部分农村地区大有市场,在农村集镇以及城乡结合部,容留、接纳、组织大棚演出团体进行脱衣舞表演的情况屡有发生,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之所以如此,当然与部分农村居民文化品位过于低下有一定关系,还与当地政府、文化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的熟视无睹和不作为,使色情表演等行为处在无人监管的状态有关,更与农村的文化贫困有关。
现今,农村(特别是那些落后的农村地区)成了被文化遗忘的角落,文化站大多名实俱忘,不仅群众性体育、文艺活动少得可怜,就连农村传统的“舞龙、舞狮、扭秧歌”等活动也日渐衰落,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等问题普遍存在,广大农民生活于文化的贫瘠之中,他们的生活单调而沉闷,机械而僵化,“早上听鸡叫、白天听鸟叫、晚上听狗叫”成了许多农民文化生活的真实写照。农村文化阵地不为先进的、健康的、高尚的文化所占领,便会被落后的、腐朽的、低俗的文化见缝插针般地侵占。当农村出现脱衣舞大棚时,人满为患也就不足为奇了。“丧事上大跳脱衣舞”成了农村最“平常不过”的表演,就是有力的证明。
因此,加速农村文化脱贫,应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课题。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不重视农村文化脱贫,我们就很难想象,在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低俗文化横行的新农村,人们会有着怎样的现代文明?当我们看到“丧事上大跳脱衣舞”的奇闻时,政府部门及媒体不应将精力全放在对这些猎奇行为的津津乐道上,而应该思考:我们是否欠了农村什么?
一次曝光,居然在一夜之间“催生”出四个文件
央视《焦点访谈》以《江苏东海办丧事跳脱衣舞》为题,报道了该县一农户家中办丧事时,为“烘托气氛”请来“演出班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大跳艳舞之事。报道刊播后,当即引起东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县连夜召集文化、公安等部门制定措施,经过精心部署,对报道中涉及的情色表演组织、实施者进行传讯调查,并对5名嫌疑人依法实施拘留。而处于“风暴”中心的温泉镇更是连夜出台4个政府文件,对该起事件的发生进行反思,并对文明办丧事行为做出相应规范 连夜召集文化、公安等部门制定措施,一夜出台4个政府文件,东海县地方政府的工作效率确实够“高效”的,而被央视报道的涉及情色表演的组织、实施者则被传讯、调查, 5名嫌疑人被依法实施拘留。央视的曝光果然神效,只是看了这样的新闻,笔者感到有点疑惑,为何在央视曝光后才采取行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早干什么去了?既然涉及情色表演是违法的,何以在长时间里却无人过问、制止?既然办丧事跳脱衣舞是当地的“风俗”,那么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冰冻”的日子里,对这些歪风邪俗,当地的政府部门为何装聋作哑,视而不见?
不曝光不引起重视,一曝光立即就查办,这种“曝光效应”其实也反照出地方政府的不作为、懒作为和乱作为,是地方官员懒政思想的一种体现。脱衣舞这个名词古人可能闻所未闻,办丧事跳脱衣舞应该不是东海县的传统民风民俗吧?只是在祭奠逝去的亲人时,增加了现代“节目”,使祭奠活动渐渐变了味,甚至被误认为是一种风俗,就连央视报道时都说丧事跳脱衣舞是当地的风俗,可见,这种现象在当地已经是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显然,这种色情表演既与丧事的气氛不和谐,也违背了当代精神文明建设,理当被喝止,然而,长期以来却一直“演在农村无人问”,在这种“民俗”的裂变中,是否有部门失职?我们的地放政府是否应该反思?
而一次曝光,居然在一夜之间“催生”出四个文件,这是不是地放政府在乱作为、滥作为?一夜之间“诞生”了这么多的文件,文件的出台还有没有严肃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丧事跳脱衣舞这样的“风俗”,不是突发事件吧?不是什么重大的政治和社会事件吧?有必要一夜出台四个文件吗?如果真有必要,那么,地方政府早干什么去了?如果地方政府能早发现苗头,早对群众加以引导,对涉及色情表演的行为早予以制止,我想也就不会惊动央视,劳烦焦点访谈记者的大驾亲临现场观看“表演”。对民风民俗,我们的地方政府应该负起指导和引导的责任,然而,没有人为这场民俗的裂变负责。当然,在经过央视曝光后,由于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涉及情色表演的组织、实施者被传讯调查,并对5名嫌疑人依法实施了拘留。虽然这些进行情色表演的组织、实施者是咎由自取,但是,如果地方政府部门能早一天制止,我想事情不会闹得这么大,更不会演变成为“民俗”。既然进行情色表演是违法的,那么,为何却一直没有得到法律的惩罚,一直等到央视曝光后才采取行动?此前,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一直“按兵不动”,是不是应该被追究责任呢?
地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县连夜召集文化、公安等部门制定措施,被曝光的镇政府更是连夜出台4个政府文件,如此重视其实不应菲薄,但是,这种重视是在被动的情况下作出的,这就值得商榷了。如果不是央视曝光,东海县委、县政府还会“高度重视”吗?还会发生一夜之间出台4个文件这样的咄咄怪事吗?看来,脱衣舞裂变成为“民俗”,需要反思的不仅仅是地方群众,脱衣舞的组织、表演者,更需要反思的是我们的地方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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